各村、镇直各办所站: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3〕6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综〔2023〕53号)和《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霄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2023〕25号),镇政府决定成立东厦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昌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志焕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高绍萍 党委统战委员
罗龙金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三级主任科员
吴建伟 党委政法委员
陈政通 党委宣传委员
陈 晶 副镇长
郑志昌 副镇长
周尚赟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水强 司法所所长
蔡明达 四级主任科员
林 峰 东厦税务分局分局长
成 员:汤福新 党政办主任
张艺飞 经济办主任
张 腾 综治办主任
林文标 社事办主任
张桂丽 组织人事干部
吴进云 经济办副主任
吴顺江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陈丽丽 工会专职副主席
李敏芳 财政所所长
陈毓华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志洪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方玉梅 卫健办主任
朱锦超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晓意 经济办副主任
陈飞龙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方章印 林业站站长
罗鸿鑫 市场监管所所长
林金云 自然资源所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办副主任吴进云兼任,副主任由经济办副主任吴晓意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村要于6月21日前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小组,加强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