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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制定云霄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云发改〔2025〕42号

云霄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云霄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480元/具;

2.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200元/具·天;

3.遗体火化:

(1)12周岁以上550元/具;

(2)12周岁(含)以下450元/具;

4.骨灰暂时寄存:60元/个·年。

四项基本服务由财政、发改部门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

1.遗体寄存(冷藏超过72小时):4元/具·小时;

2.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

(1)守灵堂(90㎡):300元/间·天(含桌椅、空调、水电等设备设施);

(2)悼念厅(240㎡):600元/间·场(含电子显示屏、音响、空调、水电、桌椅等设备设施,下同);

(3)悼念厅(392㎡):1800元/间·场;

(4)悼念厅(676㎡):4200元/间·场。

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三、其他殡葬服务收费

除以上四项基本服务、两项延伸服务,其他遗体整容、遗体防腐、遗体更衣、遗体包装、移动冷冻棺租赁、殡仪用车(四项基本服务中“遗体接运”除外)等殡葬服务收费及骨灰盒、纸棺等殡葬用品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单位应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并事先告知,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优惠政策

1.在云霄县殡仪馆火化的我县户籍城乡居民,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即: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冷藏72小时内)、骨灰寄存费(免除1年)。

2.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在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基础上,另免除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并免费提供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

五、收费公示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优惠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6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原《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重新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云发改〔2024〕67号)文件同时废止。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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