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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二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二轮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新修订实施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云霄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二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道路(含农村道路),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等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无牌上路、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逆向行驶、闯红灯、车辆未年检、驾驶报废车辆、“飙车炸街”、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路面执法。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及各派出所将在城区主要路口、主次干道、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并加强流动巡查,对二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依托科技手段。充分运用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缉查布控系统等技术设备,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精准识别和高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曝光警示。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增强执法震慑力和宣传教育效果。

(四)推动全民共治。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整治行动,共同劝导二轮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营造社会协同治理氛围。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乘二轮电动车、摩托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做到牌证齐全、文明出行。让我们共同携手,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云霄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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