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场)直单位:
根据2022年县安委会、消安委成员会议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要求,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经乡政府研究,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消防、工贸行业等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主要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使用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要求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未按期修订、演练以及未按规定配备管理应急救援物资的;
(九)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检验、评价、鉴定等报告的;
(十)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十一)不安装或故意毁损和关闭定位终端的船舶,跨超出规定海域外航行的船舶;
(十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采取最严厉手段,打击违法违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停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或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今年除事故罚外,执法次数要翻一番,处罚数量要增加一倍以上。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要贯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区)、乡(场)直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村(社区)、乡(场)直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要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执法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级查处,并指导督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三)巩固扩大成果。各村(社区)、乡(场)直单位要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特别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各行业领域牵头及责任部门(详见附件2)。各村(社区)、乡(场)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层层抓好落实。乡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等要发挥专业监管的优势,强化联合执法,有序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联动县级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审核报备制度、安全生产预警通报和约谈制度等机制,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舆论引导。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五)一月一通报制度。乡安办每月汇总统计全乡执法情况,并进行通报。请各村(社区)、乡(场)直单位每月1日前上报《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月度情况表》(附件3)及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
联系人:黄晓玲,联系电话:13959677901,邮箱:hepingxiang@126.com。
附件:1.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乡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职责分工
3.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月度情况表
附件1
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南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蔡毅清 人大主席
朱旭东 二级主任科员
汤晋坤 二级主任科员
吴万风 党委副书记
朱淑惠 党委组织委员
方添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张俊标 党委统战委员
张淑荣 党委宣传委员
郭毓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朱尔东 党委政法委员
汤志民 副乡长
方 航 副乡长
张仁勇 副乡长(挂职)、和平派出所所长
林海滨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吴鑫瑞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汤泽锟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柳若杨 副场长
方渊博 副场长
罗俊成 副场长
张超祺 副场长
方亦斌 司法所所长
成 员: 郑铭杰 党政办主任
方铭坤 场办公室主任
黄晓玲 应急办主任
陈琳芳 经济办主任
戴笋仔 党建办主任、组织人事干部、妇联主席
陈新建 综治信访办公室主任(兼)
朱和镇 社会事务办主任(兼)
汤子鑫 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朱福荣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
吴加海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柳锐智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水利站站长
纪锦煌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村建站站长
张振武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交通站站长
吴清云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喜文 武装部副部长、统战干事
陈也凡 党政办副主任、宣传干事
方依湄 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
张悦钦 工会专职副主席
黄建榕 林业站站长
方云新 市监所负责人
刘锦龙 国土所所长
张富生 兽医站站长
李鑫奎 和平中学校长
林茂森 和平中心校校长
方连金 卫生院院长
吴寿国 供电所所长
张勇钦 信用社主任
蔡禄铭 邮政支局负责人
汤龙生 电信支局负责人
张师尧 广电站负责人
蔡义传 西安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志容 东方村支部书记、主任
李三琛 莆顶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顺武 坎顶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伟斌 径仔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镇勇 安吉村支部书记、主任
方炎福 吉坂村支部书记、主任
林增祥 上坂村支部书记、主任
李添灵 大斜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建杉 内洞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炳锋 棪树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林权 桥头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顺潮 通贝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漳平 河塘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何秀玲 后坪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方丽玲 宜谷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张明龙 泮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吴智勇 新楼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黄育彬 河溪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罗桂林 甘埔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李志薪 征山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张耀林 金牛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应急办,主任由副乡长方航兼任,成员:黄晓玲、吴加海、吴少毅、于瑞,具体负责全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附件2
乡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道安办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和平派出所、交通站等
(二)建筑施工(房屋)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村建站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
(三)危化品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应急办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和平派出所、交通站
(四)工贸业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应急办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工业办
(五)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和平市监所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应急办、村建站
(六)消防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消防站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和平市监所、村建站等
(七)非煤矿山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应急办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和平派出所
(八)城镇燃气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村建站、和平市监所
(九)景区和非景区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科教中心
(十)交通工程及施工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交通站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工业办、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大队
(十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应急办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和平派出所、交通站、和平市监所
(十二)民宿、农家乐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应急办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和平市监所、科教中心、消防站
(十三)水利工程及设施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水利站
联合落实责任单位:工业办、自然资源所、农村农业服务中心
(十四)学校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科教中心
联合落实责任部门:和平派出所、和平市监所、应急办、消防站
(十五)农机安全领域
牵头部门:农村农业服务中心
联合落实责任部门:和平派出所、应急办
其他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联合联勤,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执法工作,从严压实责任。
附件3
和平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月度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实施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本月行政处罚类别 及数量(件) | 惩 治 措 施 | |||||
移送 刑责 (人) | 罚款 金额 (万元) | 停产 停业 (家) | 查扣 没收 (吨、辆、艘) | 联合 惩戒 (家) | 其他 处理 | |||
1 | xx村(社区) | 警告x件、罚款x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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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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