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火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
火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云霄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同时,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及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气”窝点、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严厉惩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借运输之便倒卖瓶装液化石油气、向无证经者提供气源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资质证照。(火田镇两违办、火田市监所、火田交警中队、火田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卫生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全镇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学校、卫生院在2022年2月底前,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在2022年3月底前要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火田镇经发办、两违办、卫健办、火田市监所、火田中心小学、消防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隐患。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的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杜绝违法实施路面开挖、建构筑物拆建等行为。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油气管道项目审核、审批,做好重点建设项目与油气管道设施保护,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火田镇两违办、经发办、火田市监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隐患。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火田市监所、火田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此外,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辖区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充装、储存、使用和陆上天然气长输管道输送过程中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本辖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22日前)。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清单,形成“一本账簿”。各村(社区)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燃气底数摸底调查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闭环管理。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逐月动态清零,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在2022年内全部整改完成排查发现的燃气管道占压隐患,且不新增新的占压。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管理办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力量准备,以“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抓好燃气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本辖区农村用气供气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针对性制定措施,加强农村供气的规范引导,统筹抓好农村燃气稳价保供和供气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两违办,具体负责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参照县里做法,组织实施我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落实月统计调度、季会商报告、指导服务机栅和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清单,推进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镇两违办、经发办、应急办、消防站、火田市监所、火田派出所、火田交警中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经营、储存、建设、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村(居)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监督执法。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强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对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以及使用不合格灶具、气瓶等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上限处罚,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要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应急办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服务。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相关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报道、专访、开设专栏等形式,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事故警示教育等进行深度报道。
请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办公室,并从2022年1月开始,每月15日之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附件2、3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办公室。
两违办,联系人:汤杰华;消防站,联系人:张雯榛,联系电话:8828338
附件:1.火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2.云霄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3.云霄县燃气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附件1
火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取得实质效果,经镇政府同意,现成立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 长:陈贵顺 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蔡育忠 副镇长
成 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两违办,办公室主任由两违办指定,成员由上述单位联络员组成(名单另附),具体负责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附件2
云霄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情况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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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
| 瓶装液化去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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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输送经营企业 | 经营企业数量(个) |
| 从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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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网情况(公里) | 现有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 占压圈围管段: | |||||
输气管道情况(公里) | 管道长度: 高后果区管段: 占压圈围管段: 安全间距不足: | |||||
燃气隐患排查情况 | 排查出的一般隐患 数量(个) |
| 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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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重大隐患 数量(个) |
| 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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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 行政执法检查(次) |
| 查处违法行为案件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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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件罚款金额(元) |
|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燃气经营、气瓶充装、危化品运输)企业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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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 | 1、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第2、3项除外)的数量(个): 其中已按规定安装的: 已安装但不合规的: 未安装的: | |||||
2、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酒店等公服单位的数量(个): 其中已按规定安装的: 已安装但不合规的: 未安装的: | ||||||
3、使用燃气的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商业用户的数量(个): 其中已按规定安装的: 已安装但不合规的: 未安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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