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根据《云霄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云霄县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修订)> <云霄县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云教〔2022〕38号)文件精神,在幼儿园申报和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后,县评估组开展实地评估,并公示无异议,决定确认云霄县火田岳坑幼儿园、云霄县福锦实验幼儿园为云霄县示范性幼儿园。
新确认的示范性幼儿园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指南》等,持续巩固提升,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广发展改革成果,凸显办园特色,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云霄县教育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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