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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教育局关于云霄县画景幼儿园等7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注销)的通知

云教〔2025〕29号

各有关中心小学、民办幼儿园:

云霄县画景幼儿园、云霄县毓秀幼儿园、云霄县红黄蓝幼儿园、云霄县泰景幼儿园、云霄县宝城幼儿园、云霄县呀呀幼儿园、云霄县陈岱镇礁美宝贝之家幼儿园等7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延续(或办学许可证即将到期,或已无实际招生、无办学行为),自己要求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上7所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予以废止(注销)。

以上7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注销)。办学许可证废止(注销)后,相关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从事任何与办学有关的活动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办学许可证废止(注销)后,相关幼儿园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云霄县教育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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