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对《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云霄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的通知》(云农综〔2021〕28号)中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依法明确农业农村局调整后权责事项244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130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监督检查2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6项、公共服务4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此次调整事项新增加行政许可1项,其他均未调整。今后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公共服务、其他权责相关业务事项的依据。
附件:云霄县农业农村局调整后权责清单(新增加)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调整后权责清单(新增加)
序号 | 权责 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别 | 内设机构或 责任单位 | 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农药 广告 审查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行政许可 | 种植业管理股、 行政审批股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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