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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2022〕57号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云霄经济开发区农技站:

现将《“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云霄枇杷生产历史悠久,至今已有900多年,成熟期早,果实外观鲜艳,果面富有绒毛;果肉柔软多汁,细嫩化渣,甜酸适度,易剥皮,风味浓,香气足;产业链完整,加工产品多样;市场知名度高,电商销售红火,休闲观光产业配套齐全。云霄枇杷是“漳州十大名优花果”,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云霄县被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特产之乡推委会命名为“中国枇杷之乡”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2〕1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2022年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加快推进“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云霄枇杷是福建开春第一果,在带动区域农产品品牌化、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等方面作用凸显。2020年,云霄枇杷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在产品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上升了一个台阶,进一步提高云霄枇杷品牌知名度。2022年我县将借助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进一步做优云霄枇杷特色产业,提升云霄枇杷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影响力,依托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枇杷协会、云霄枇杷生产主体,实现资金落实、数据翔实、项目扎实、成果夯实的“四实”目标,围绕云霄枇杷种质特点、地域特征、文化特质、生产特性、品质特色的“五特”属性,开展云霄枇杷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管理、特色化保护、融合化发展、体系化推进、数字化赋能的“六化”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标准化生产

在云霄枇杷主产区依托现有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基地,通过提升完善,建设标准化核心生产基地。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如水肥一体化);土壤改良,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初加工车间升级(仓储保鲜、清洁化,分选、包装)等。制修订全产业链若干标准或技术规范,加强标准简明化应用,编制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等标准宣贯材料,推动标准进企入户、上墙上网。

(二)品牌化管理

制定“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规划和VI设计,围绕“生态福建·绿色农业”主题,助力打造“福农优品”品牌;组织制作“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片,并开展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宣传;举办云霄枇杷采摘季、文化节、优质果的评比活动;在生产、加工基地和城镇重要地段等位置树立“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永久性宣传标识牌;设计制作云霄枇杷文创产品,组织用标主体参加绿博会、农交会等展会和全国性、全省性宣传推介活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展销、网上交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专柜或宣传广告;开展其他对云霄枇杷宣传推广营销有用的宣传营销活动。

(三)特色化保护

开展云霄枇杷特征品质检测、分析、评价,厘清产品品质与独特地域和独特生产方式的关联,加强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深入挖掘云霄枇杷特色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讲好地标故事,建成云霄枇杷地标文化馆。

(四)融合化发展

扶持云霄枇杷食品加工企业,开发新品类,建立标准化加工体系,引进先进加工生产设备,积极发挥产业聚焦效应,打造三产融合精品品牌。

(五)体系化推进

推动、补助用标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协助建立健全用标管理制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用标,用标主体与持标人全部签订书面授权使用协议并实行带标上市,用标主体100%纳入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农户开展按标生产等培训不少于500人次,提高生产经营人员按标生产意识和能力。

(六)数字化赋能

收集整理地标产品特色图片、文献、视频资料等录入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字服务平台,指导用标主体链接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字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云霄枇杷”大数据应用公共服务,提升云霄枇杷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营销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2年8月)

根据《2022年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第二阶段(2022年8月)

按文件要求,及时完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录入。

(三)第三阶段(2022年8月)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制订并公示下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符合条件的用标主体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和云霄县枇杷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批复后,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步骤和补助标准。项目审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落实绩效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第四阶段(2022年8月-2023年3月)

项目批复后建设主体及时开展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要求进行,并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及时验收并拨付资金。

(五)第五阶段(2023年6月)

2023年6月底前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总结,汇总归档工作材料,把验收结果报送至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建设期为1年,从2022年6月起至2023年6月。本项目资金共539万元,其中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补助40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建设主体按要求自筹129万元。

(一)资金补助标准

1.非公建类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且补助资金不得超过审定后项目总投资的50%,不受理自然人申报。品牌奖励资金在用标主体获得相关证书并提出申请后一次性给予补助。

2.公建类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或云霄县枇杷协会、地标保护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含下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为建设主体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确定,资金补助按经政府采购或招标后的合同金额及约定进度拨款,实行全额补助。

3.已享受过财政补助、补贴的项目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验收和资金拨付

项目竣工自验后,由建设主体完善档案资料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拨付。

(三)绩效管理办法

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评价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执行、信息报送以及地方社会资本投入等情况,并与资金安排相挂钩。

(四)资金支出计划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及投资预算表(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中央 资金

地方配套

企业自筹

一、扶持标准化生产项目(计2个,中央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

1

标准化核心生产基地提升完善

在主产区提升完善1-3个标准化核心生产基地

1.生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如水肥一体化等)

2.土壤改良、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

3.初加工车间升级(仓储保鲜、清洁化,分选、包装等)。

55

55

2

标准体系建立

制修订全产业链若干标准或技术规范。

5

二、扶持品牌化管理项目(计4个项目,中央资金175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

3

品牌规划与VI设计

梳理云霄枇杷品牌现状,充分调研,制订品牌规划,进行专业化的VI设计。

40

4

制作品牌宣传片

组织制作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片,并开展与新媒体平台合作,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20

5

举办文化节庆活动

举办云霄枇杷采摘季、文化节、举办优质果的评比活动。

20

10

6

开展多渠道品牌营销、宣传

设计制作云霄枇杷文创产品(结合产品特质的手提袋、服装、文具、玩偶等等)

10

在生产、加工基地和城镇重要地段等位置树立三块以上地理标志永久性宣传标识牌。

20

1.组织用标单位参加绿博会,农交会等展会和全国性、全省性宣传推介活动;

2.举办产品展销、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

3.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专柜或宣传广告;

4.其他对地标产品宣传推广营销有用的营销宣传活动。

65

三、扶持特色化保护项目(计2个项目,中央资金69万元,企业自筹49万元)

7

开展特征品质评价

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充分的检测,分析,评价,构建云霄枇杷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

20

8

建设地标文化馆

深入挖掘云霄枇杷特色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讲好地标故事,建成云霄枇杷地标文化馆。

49

49

四、扶持融合化发展项目(计1个项目,中央资金25万元,企业自筹25万元)

9

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扶持1家龙头企业、年产值2000万以上的云霄枇杷食品加工企业,开发新品类,建立标准化加工体系,引进先进加工生产设备。

25

25

五、扶持体系化推进项目(计3个项目,中央资金31万元)

10

推动用标企业质量认证

奖励补助新增云霄枇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用标主体。

6

11

组织化运营维护

政策咨询、解读,协助调研,拟订实施方案、申报指南、填报备案表,全过程跟踪协调各项目实施,确保整体运维工作的统一性;

组织专家组进行非公建项目立项评审、验收;

编撰用标协议,制作相关上墙制度,授权书,撰写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协助绩效考评。

15

12

培训提高

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农户开展按标生产等培训,提高用标企业知识产权及管理能力,不少于500人次

10

六、扶持数字化赋能项目(计1个项目,中央资金40万元)

13

地标数字化平台

建设云霄枇杷云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云霄枇杷”大数据应用公共服务,提升云霄枇杷生产、营销、监管、服务水平。

40

合计

400

10

129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加强与相关支农政策和项目的有机衔接,加大工作统筹力度,提升项目成效。

(二)强化绩效考评

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参与单位、建设内容、建设步骤,明确相关补助金额。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绩效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资金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动态。项目实施完毕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1.“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组

      3.“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有效维护和使用“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实际情况,成立“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方镇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施秋江  云霄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四级调研员

        方衍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金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聪林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汤晋生  县农机站站长

成 员:张 宏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

        吴杨斌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股长

        张明理  县经作站站长

        陈天佑  县热作站站长

        张玮玲  县农产品加工推广站站长

        林炳洪  县农技站站长

        张明真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张民生  县土肥站站长

        林来金  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合作与科教股股长

        黄汉阳  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股股长

        蔡捷英  县茶叶站站长

        汤繁棕  县生态能源站站长

        李  岚  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站站长

        汤泽铭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云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由张宏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动自行调整,不另行发文。

    附件2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组

组 长:施秋江  云霄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四级调研员

        方衍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金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聪林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汤晋生  县农机站站长

成 员:张 宏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

        吴杨斌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股长

        张明理  县经作站站长

        陈天佑  县热作站站长

        张玮玲  县农产品加工推广站站长

        林炳洪  县农技站站长

        张明真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张民生  县土肥站站长

        林来金  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合作与科教股股长

        黄汉阳  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股股长

        蔡捷英  县茶叶站站长

        汤繁棕  县生态能源站站长

        李  岚  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站站长

        汤泽铭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副股长

        林艺晨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副股长

        李  萍  县经作站

        吴文静  县热作站副站长

        方艳鸿  县农技站副站长

        何冬吟  县植保植检站副站长

        方秀艺  县植保植检站副站长

        石诚志  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合作与科教股副股长

    附件3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2022年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强化“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和数字化建设,提升云霄枇杷特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以区域公用品牌辐射带动产业进步,促进我县枇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标准化生产

建设标准化核心生产基地。建设内容生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如水肥一体化等);土壤改良、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初加工车间升级(仓储保鲜、清洁化,分选、包装等)。

(二)特色化保护

深入挖掘云霄枇杷特色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讲好地标故事,建成云霄枇杷地标文化馆。(三)融合化发展

扶持1家龙头企业、年产值2000万以上的云霄枇杷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新品类,建立标准化加工体系,引进先进加工生产设备。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生产主体的,必须是注册地在云霄县境内,经授权使用“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人单位,两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入省级及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无涉黑涉恶无失信等不良记录,遵守“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加工企业申请补助的生产设备,购置时间应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需通过银行转账购置。

四、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有必要的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复立项,并报备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备案。

申报单位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收到批复后应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承诺书;

2.“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云霄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建设地点建设前的照片、对公账号等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公建);

4. 两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证明(非公建);

5.省级及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证明(涉及生产主体参与项目需提供);

6.龙头企业证明材料,年产值2000万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环评材料或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加工生产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和企业生产的云霄枇杷加工品等相关资料,相关生产设备的照片(加工生产设备);

7.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式4份,同时将电子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邮箱18760617167@163.com 。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

六、项目验收

(一)验收申请。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项目总结材料、建设前、中、后的对比照片、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验收必备材料。

(二)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类型,组织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项目验收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组一般不少于3人,设验收组长1名,财务人员至少1名。项目可分批验收,分批拨付项目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三)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复核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补助资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宏   联系电话:0596-8538062

    附件3-1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公司)于2022年月日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总投资 万元,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我(单位/公司)自筹解决,并保证及时筹措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我(单位/公司)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2.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补助、补贴;

3.专项资金将按规定和批准使用范围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2

“云霄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报单位(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  □家庭农场  □行业协会  □其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负责人姓名

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单位概况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其他

建设地点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建设内容

及规模

资金使用环节

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以内)

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签署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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