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合纵果蔬专业合作社:
根据《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的通知》(编号:2024N039)、《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云霄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的通知》(云农明电〔2024〕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等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3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4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4〕272)等精神,省厅下达我县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建设主体云霄县合纵果蔬专业合作社。资金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补助资金不得超过该项目补助环节投资的50%。请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内容,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并确保于2024年11月1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扶持项目及补助资金批复如下(详见附表)。
附表:2024年云霄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专项资金补助方案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