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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的批复

云农财〔2025〕8号

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水头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24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你镇制定上报的《云霄县火田镇水头村“一村一品”专业村实施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火田镇水头村“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

2)实施单位。火田镇水头村民委员会

3)建设内容。(1)青枣园区机耕路硬化:①长650米,宽4米,②长230米,宽3米;③长520米,宽3.5米。(2)青枣园区排水沟建设,长200米。(3)排水管(涵)36米。(4)冷冻库1间150立方米。

4)资金投入。项目计划总投资12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

单位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

补助资金

(万元)

火田镇水头村“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

火田镇水头村民委员会

水头村

(1)青枣园区机耕路硬化:①长650米,宽4米,②长230米,宽3米;③长520米,宽3.5米

(2)青枣园区排水沟建设,长200米

(3)排水管(涵)36米

4)冷冻库1150立方米。

122

100

二、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如因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预测因素需变更的,须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工程更快更好发挥效益。

三、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245号)、《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乡振函〔2022〕6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资金运行管理,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

四、项目归档

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包括(不限于)以下有关材料:项目规划设计图、项目预算书、预算审核书、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开工令、项目结算书、项目财审书、工程竣工验收单、有参照物的项目工程建设前、中、后对比照片等有关文件及招投标备案资料。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需向火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火田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书面(附带完整的内业材料)报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复核验收。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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