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审计厅工作方案要求,预算执行审计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重点对加强地方财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等方面开展审计,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保障我县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这次审计主要对重点部门(单位)、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并延伸到县财政局、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4个乡镇16个行政村等部门单位。
一、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1年云霄县财政局四本预算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保基金预算,县财政已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2021年度本级预算于2021年1月7日,经云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出批准,并于2021年11月26日,经云霄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
截至2021年,投入到我县“十三五”、“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计划开工项目的财政资金共计7500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52502万元;市级补助160万元;县级资金22344万元。
2022年度我县疫情防控资金收入2623.92万元,疫情防控资金本级实际支出1044.15万元,疫情防控资金结存1579.77万元。
二、2021年度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
2021年度我县各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落实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是强化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收入征管,财源涵养、实现财政收入增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1611万元,增长7.08%;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686万元,增长14.37%。
二是聚焦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积极向上争取扶贫资金有力支持我县乡村振兴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有效地巩固了我县脱贫攻坚成果。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守住债务金融风险底线。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预警指标处于安全区域的前提下,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保障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改善民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顺利开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依法采取的措施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单位未将结余资金编入预算。抽查部分单位2021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发现部分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时未能将结余资金编入。
部分单位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根据云霄县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财务数据分析,发现19个单位2021年末尚有应缴未缴“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80.26万元。截至审计时已上缴“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20.40万元。
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单位公务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没有压缩、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不规范、年度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公务接待未达到压减目标、单位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以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单位比较重视,能认真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承诺及时落实整改。
四、截至2022年审计时,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结束
五、审计建议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准确性、规范性。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根据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存量资产情况编制相关支出预算,将预算编制基期月之前尚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和需要调整用途的结转资金编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并加大清理力度,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审计建议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强化预算刚性,提高预算执行率,控制新增存量资金规模。
三是进一步改进决算草案编制工作,提高编制质量。建议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年度决算草案编制。
四是建议预算单位今后应按有关规定压减接待费支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做到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