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教育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公办寄宿制学校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2022-12-10 10:46 来源:云霄县教育局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6]99号)文件要求:我市公办寄宿制学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天补助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1000元,该补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由市财政全部承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市级生活费补助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的个人中行社保卡。

加强对公办寄宿制学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的管理。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落实情况,以及寄宿生人数和生活补助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挪作它用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云教财〔2022〕24号附件2022春市级补助拨款表

        云霄县教育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云教财〔2022〕24号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公办寄宿制学校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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