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2023 年全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工作方案》(闽食安办〔2023〕10 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决定在威惠庙美食广场开展“福建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以下简称“示范街”) 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标杆,带动我县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经研究,我县决定选择有特定社会文化影响力、人员往来密集、辐射面广的威惠庙美食广场开展“示范街”创建工作。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的创建内容、标准及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示范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达标考评,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通过“示范街”创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推动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三、工作进展
我县于2023年3月向市、省食安办申报示范创建申请,2023年4月启动制定《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云霄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由云霄县政府办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拟稿,经征求县委宣传部、云陵镇、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文体旅游局、圣城集团等单位等各部门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
2023年5月17日,经过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无异议。同时成立“云霄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4日,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云霄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工作方案》(云政办〔2023〕21号)。
四、范围期限
“示范街”创建范围为云霄县威惠庙美食广场(及相关联)区域,期限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创建工作,至接受省、市级相关单位的考评和验收通过止。
五、主要内容
1、落实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2、明确职责分工
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云陵镇、宣传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圣城集团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责任,分工协作,承担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3、加强示范街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监管体系
“示范街”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对示范街内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利用县食品快检中心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的食材和制售的菜肴进行快速检测,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示范街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西园街道办事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有效落实网格化监管,对食品经营单位监管覆盖面达到100%。
4、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示范街”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范街”内经营单位已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符合《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等特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覆盖率达到100%。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政府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在街(区)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受理方式,落实投诉受理首接负责制,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办理率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6、建立示范街道食品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云陵镇、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街(区)内连续两年不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7、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以及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街(区)内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注意事项
1、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发扬创新精神,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富有治理成效的创建路子。
2、把握好示范街、示范单位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3、加强对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和公众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监督,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七、关键词诠释
1、“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通过网络平台+“明厨亮灶”途径,采用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对食品生产经营现场实施风险精准管控、实时监督、维保自动预警的监督管理模式。
2、“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指对同一品种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形成原料、生产、加工、质检、仓储、物流、终端全链闭环管理和关键数据采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管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霄县食安办):钟 淳 0596-8513850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 林建雄 0596-85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