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消费、繁荣夜间经济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县经济的拉动作用,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七条举措。
(一)鼓励培育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对月度新增、年度新增、下转上纳统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发挥大中型商贸企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对在漳州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当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和增幅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商贸业发展连锁经营。在漳州纳统的零售企业,增幅和当年度新增直营门店营业面积或投资额达到一定条件的,对其当年度新增直营门店给予补助。
(四)鼓励生产企业实行产销分离。对生产型企业实行产销分离并纳入限上贸易业统计,当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重点商品消费和夜间促消费活动。鼓励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重点商品促销和举办美食嘉年华、餐饮品鉴、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对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活动主办方经费补助。
(六)支持创建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支持各地立足本地特色创建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区管理机构或属地镇(街)给予经费补助。
(七)鼓励商家开展夜间延时经营。鼓励限上餐饮、零售企业延时经营到零点,达到一定条件的,对企业的电费支出给予补助。
三、特色亮点
(一)支持力度更大。突出培育壮大限上贸易企业,月度新增、年度新增分别奖励12万元、6万元,与之前政策相比,奖励金额大幅提高。
(二)可操作性更强。支持工业企业产销分离,根据当年度销售额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5万元、35万元,相比以往根据财政贡献进行奖励,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
(三)覆盖范围更广。对限上批零住餐达标企业的奖励降低门槛,如:限上批发业奖励门槛从3亿元、5亿元、10亿元,调整为0.5亿元、1.5亿元、2.5亿元,限上零售业奖励门槛从1亿元、3亿元、5亿元,调整为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限上住宿餐饮业奖励门槛从3000万元、5000万元两档,调整为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三档,门槛下调后惠及更多企业。
解读机构:云霄县工信局
联系人:方杨烨
联系电话:855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