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
解读《云霄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025-03-14 17:28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经云霄县政府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局承担云霄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任务。现将《云霄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发挥土地资源保障和支撑作用,有效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云霄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持续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规定,结合云霄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2025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6.《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

7.《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9.《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019修正);

10.《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建立实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制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0号);

1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号);

15.《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 号)

1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的通知》(闽政办〔2016〕167 号)

17.《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

18.《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居住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

20.《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 201号)

2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用地用海保障支持“三新”经济发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64号)

2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23.《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2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居住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

25.《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用地供应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6号)

26.《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1 号);

27.《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用地供应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2号)

28.《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

29.《2025年云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30.《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目标任务

通过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把握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以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率。

四、工作进展

2024年12月,根据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制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与云霄县合并编制供应计划要求,我局开始着手编制云霄县和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025年1月14日,云霄县县自然资源局和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分局分别向各自县、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区等单位征求2025年计划供地项目,经过汇总,核对符合用地政策后形成项目清单,根据项目清单编制成供应计划。

2025年2月7日,为了供应计划能够顺利实施,根据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要求,将《云霄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稿)》转给各云霄县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及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要求组织相关科室(部门)研究,结合各自职责及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2025年2月11日,汇总相关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正确意见,经过修改,形成《云霄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居住用地供应计划》。

2025年3月3日,上报云霄县县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2025年3月11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印发执行。

五、主要内容

(一) 计划供应总量和结构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云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5.95公顷以内。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居住用地20.88公顷,主要作为顶溪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安置房)、莆美镇前埔、后汤安置房建设项目、陈岱镇岱东村旧粮站改造项目、常山开发区常山双榕小区安置房工程等商品住房用地,以满足我县老百姓住房需求; 

(2)工业用地53.58公顷,主要作为福建骏驰轮胎有限公司项目、固得瑞牡蛎壳处理、和诚木业项目等项目用地,以保障我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3公顷,主要满足我县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展示馆等城市建设战役项目的需求。

(5)交通运输用地203.30公顷 ,主要是作为漳汕高铁云霄段、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项目、国道G357线云霄下河世坂至云霄五中段公路工程、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国家一级渔港配套设施用地等重大项目用地,极力服务项目开发建设,改善群众居住出行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6)公用设施用地184.80公顷,主要是满足抽水蓄能二期、云霄县东厦镇石厝前水库工程、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至诏安段常山分输站地块等项目用地需求,为国家级重点项目和城乡基础设施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5公顷,主要作为将军大道文化中心广场,项目实施可改善、美化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游憩、景观功能和办公活动环境。

(8)特殊用地2.40公顷,主要作为常山麒麟山公墓用地,服务我县推进殡葬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

3、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

(1)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云霄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8.66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6.3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34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2.32公顷,基本能保障群众居住要求。

(2)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计划供应云陵镇1宗计4.05公顷,莆美镇4宗11.69公顷,下河乡1宗2.92公顷,达到布局合理均衡,有利于促进居住平衡。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云霄县行政区域及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七、实施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八、注意事项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云霄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需包括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本计划内容包括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计划》的解读单位是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蔡钦荣;联系电话:137799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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