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26日至6月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县委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在收到整改反馈后,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罗坤辉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具体责任股室(单位)业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督办。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根据整改反馈的问题,局党委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精准聚焦,对号入座,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我局已召开5次党委会和7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委书记罗坤辉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滚动更新进展情况,逐条整改、逐条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整改过程中,通过修订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等方式,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党委书记罗坤辉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巡察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部署。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反馈会后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和全局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对整改工作有清晰的认识和统一的思想。二是以身作则抓整改。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和7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领导班子带头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通过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健全制度抓落实。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倒排时间节点、倒推整改进度、倒逼责任落实。总结复盘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完善制度建设,截至整改结束,共制定完善17项制度规定,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根据《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领导干部“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纳入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分别于2024年10月12日、11月4日、11月21日、12月12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
(2)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措施》。2024年11月4日,在局党委会上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针对“融会贯通新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
(3)建立健全制度。2024年10月31日,制定《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并严格落实,2024年共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
(4)开展专题研讨。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题研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开展了4次专题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
(5)制定应急预案评估制度。2024年11月11日,制定《云霄县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6)做好县级预案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4日,以县政府办名义编制印发《云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云霄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发至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云霄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前已完成初稿,将尽快制定下发。
(7)督促乡镇、部门、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云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安委办〔2022〕20号)中的全县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计划,督促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目前已收到10个乡镇(开发区)和3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备案材料。经核查,漳州市佳湖纺织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2025年3月5日,收到《福建省佰嘉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备案材料,予以备案;并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持续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8)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5日,责令时任分管领导张某贤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1月29日,局党委书记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王某中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
(9)开展物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2024年6月5日,督促火田镇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对岳坑村储备点的各类物资进行重新归类整理,移除漂白粉、杀虫剂、消毒液等物品;建立相关台账,规范物资的管理;在避灾点醒目位置张贴标志。2024年9月5日、6日、11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到马铺乡、列屿镇、火田镇、东厦镇、下河乡开展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指导,2024年12月12日-13日,到下河乡、火田镇、东厦镇检查避灾点建设管理情况,督促村(社区)做好应急物资分类,进一步推进乡镇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并将该项业务列入2024年度防灾减灾考核内容。
(1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7日,局党委书记对综合减灾和救援管理股股长吴某坤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1月30日,时任分管领导骆某雄作出书面检讨。
5.针对“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11)谋划应急演练计划。以多部门、多科目协同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为重点,积极谋划2025年度全县应急演练工作计划,计划举办2025年云霄县防汛抢险应急演练、2025年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训活动、2025年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等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计划已于2024年8月15日向市局报备。
(12)组织综合性应急演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应急局牵头组织了2场多部门、多科目协同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其中:2024年6月20日,成功举办“云安-2024”云霄县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2024年12月6日,组织开展云霄县2024年森林防灭火综合实战演练。
(1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5日,责令时任分管领导张某贤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1月29日,局党委书记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王某中进行批评教育。
6.针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不够周全”问题。
整改情况:
(14)制定完善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突出重点、留有余地”等原则,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推动工贸企业“应检尽检”。
(15)摸底造册加强隐患排查。组织相关股室监管人员对从未涉足的78家工贸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截至2024年12月22日,已全部核查完毕,其中停产企业20家,属于本部门主管的企业50家,其他部门主管的8家。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对50家监管的工贸企业登记造册,并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42个,已责令企业完成整改。
7.针对“部分企业失管漏管”问题。
整改情况:
(16)县乡联动加强监管。加强与乡镇(开发区)沟通交流,动态了解辖区工贸企业更新情况,并对未纳入监管范围的13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核实,及时更新造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监管。截至2024年12月22日,已全部核查完成13家:包括漳州正嘉木业有限公司、漳州祺林木业有限公司、漳州市德润康实业有限公司、福建茂泰食品有限公司、云霄县鹏砂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核建建材有限公司、漳州市镇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鸿宇智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漳州市格菱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云霄县绿康食品有限公司(停产)、福建云一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停产)。
(17)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5日,责令分管领导张某贤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1月27日,局党委书记对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股长江某伟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
(18)加强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对于巡察组实地走访的27家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已移交立行立改,其中涉及工贸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烟花爆竹企业9家、非煤矿山企业2家。2024年5月27日-31日,组织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到企业现场核查,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截至2024年9月1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19)强化局队联合执法。2024年11月11日,制定下发《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局队合一”执法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局队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局监管股室与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局业务股室和执法大队共参与应急部、省厅、市局的监管培训10次,进一步提升监管业务能力;各相关股室与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执法检查4次,排查隐患15项,整改完成15项。
(20)邀请专家“查隐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邀请专家开展涉及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业务培训会6次,现场排查3次,有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5月,云霄县安全风险指数排名全省前30名(从2024年6月不再统计排名)。2024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减少1人,同比下降33.3%,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9.针对“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
(21)建立“双重领导”及“三项制度”。局党委对局机关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明确由党委委员陈明发分管执法大队工作,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清桂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建立执法工作“双重领导”制度,强化执法力量。2024年11月25日,制定印发《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22)加强监管执法业务交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共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组织的监管执法业务培训 10 场(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与东山县、诏安县、台商投资区等兄弟县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6次,学习监管执法经验,有效提高业务水平。
(2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组织局监管股室与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共计发现隐患1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169次,行政处罚33起,处罚率21.7%,处罚金额17.5万元。
(2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6日,责令时任分管领导何某坤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1月28日,局党委书记对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某江、高某煌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25)邀请专家开展指导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专家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业务进行指导服务,帮助其完成标准化评审,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邀请专家对10家工贸企业开展指导服务。
(26)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2024年共新增(或换证)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31家,其中工贸企业新增13家(含1家小微达标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新增2家,危化品企业有16家重新评审换证;自标准化创建以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40家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创建。
11.针对“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
(27)加强指导督促乡镇落实整改。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9〕59号)和《云霄县人民政府抗震指挥部关于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隐患排查和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制定避灾点设置和救灾物资管理办法。2024年6月5日,火田镇大坑村、岳坑村均已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对物资进行重新归类整理,建立相关台账,切实加强对物资的管理。2024年12月31日,马铺乡从乡级物资储备库调配物资给下庵村,充实避灾点物资,做好群众保障工作。同时,举一反三,通过不定期抽查检查,督促乡镇加强对村级避灾点规范化建设,2024年9月5日-6日和9月11日,分别到马铺乡、下河乡、列屿镇、火田镇、东厦镇等5个乡镇检查物资储备点;2024年12月12日-13日,对下河乡金坑村和仙石村、火田镇火田村和白石村、东厦镇荷中村和船场村避灾点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部分物资摆放杂乱、无归类整改等问题,均已现场整改完毕。
12.针对“森林灭火队伍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
(28)更新完善物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31日,印发《云霄县森林防灭火储备库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据实填报《扑火物资维护保养记录表》《扑火物资出库入库记录表》,对现有物资储备进行清查盘点,并形成物资清单,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9)制定扑火队员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县级专业森林扑火队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扑火队员管理,严格按照人员的在岗、参加演练和扑灭火任务情况,给予发放工资和资津补贴。2024年10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向大坑中队队员方某某追讨回2023年1月—2024年9月期间发放的工资合计9000元。(已于11月12日退回国库),并对其作出开除处理。
(3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5日,责令时任分管领导张某贤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1月27日,局党委书记对火灾防治管理股股长蔡某霖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应急物资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31)将超期物资封存处理。《云霄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细则》(云发改〔2024〕35号)明确规定由县发改局负责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我局于2024年5月23日将该问题反馈县发改局进行处理,要求其将处理情况抄送我局和县财政局。2024年12月5日,经县发改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已达到或超过储备年限的物资交由云霄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封存处理。
14.针对“党委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32)制定研判分析制度。2024年11月11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制度>的通知》(云应急党委〔2024〕13号),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33)定期开展研判分析。2024年10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1-9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今后,将严格落实定期研判分析制度。
15.针对“阵地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
(34)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舆情引导和网络评论工作,2024年10月29日,邀请市委网信办专家开展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培训;2024年11月26日,制定下发《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2024年11月8日,对全县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充实;2024年12月5日,邀请应急管理领域专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业务培训。
(35)建立健全“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11月11日,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网上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6月-12月,共对外发布信息31条、文件10份,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16.针对“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36)制定对外开放预约制度。2024年12月13日,县应急局下发《关于对外开放云霄县南湖安全文化公园体验馆参观体验的通知》,制定云霄县南湖安全文化公园VR体验馆对外开放预约制度,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开放期间设备管理及维护正常运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接待参观游客10人次。
(37)对外开放应急科普宣教基地。2024年12月13日,与云霄县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开放应急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的通知》,积极与县教育局、元光小学(宝树校区)沟通协调,将公共安全数字体验馆作为应急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组织师生参观、体验、学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组织4批师生及学生家长共计104人到场参观学习。
(38)深入推进应急特色文化宣传。用好用活“五个一百”的安全文化宣教项目建设成果,利用南湖公园、将军山公园、人民公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日、防灾减灾科普等宣传活动,2024年6月-12月,先后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场次,不断扩大安全应急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让防灾减灾安全文化“看得见”“摸得着”“可持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针对“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39)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2024年11月26日,制定下发《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从党风廉政学习、廉政会议、党风廉政整改落实、廉政报告总结、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细落实。
(40)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根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的要求,2024年2月8日和7月8日,分别召开2024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形势,部署下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8.针对“述责述廉应付交差”问题。
(41)规范述责述廉报告撰写。2024年12月12日,我局召开局党委会,局党委书记对做好202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提出要求:相关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撰写,严禁雷同。存在述责述廉报告雷同的罗某某、陈某某、骆某某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42)规范述责述廉工作流程。2024年11月26日,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单位述责述廉报告由分管领导和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由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
19.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
(43)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工作要求,2024年10月14日、15日、17日、18日,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开展下半年廉政谈话,共计17人次。
(44)开展任前谈话。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要求,由局长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和9月25日对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2人和新任职的股级2人、副股级干部2人及新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人进行任(岗)前廉政谈话,从遵纪守法、遵守制度、依法履职等方面提出要求。
20.针对“公务接待支出不降反升”问题。
整改情况:
(4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12月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云霄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霄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说明》,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公务接待支出为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下降26.79% 。
21.针对“违规领取下乡伙食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
(46)退还补贴并加强学习。立行立改,责令相关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立即退还伙食补助,其中驾驶员罗某地退还补贴444元,驾驶员罗某耀退还补贴228元。2024年11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云霄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及交通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差旅伙食费及交通费报销审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7)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7日,局党委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陈某磊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1月28日局党委对驾驶员罗某耀、罗某地进行通报批评。
22.针对“培训费支出未据实拨付”问题。
(48)对培训费用进行核实整理。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5月22日至23日扑火队培训费用是否据实拨付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为该笔费用支出总计26500元,详细支出为2021年5月23日支出培训老师授课费2800元,6月29日支出住宿费1080元,6月23日支出培训餐饮费13800元,7月14日支出卫生打扫费用400元,7月28支出办公用品费用225.6元,8月6日支出办公用品费用1210元,8月19日支出办公用茶费用800元,8月31日支出培训资料费用3000元,9月7日支出培训矿泉水费用1260元,11月8日支出电脑维修费用1924.4元。巡察期间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能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现已整理完整。
23.针对“个别物资采购价格虚高”问题。
整改情况:
(49)严格物资采购程序。2024年11月11日,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采购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今后相关物资采购将严格按照漳州市应急局印发《2024年漳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指引参数》作为采购参考,并严格落实询价或可行性研究流程。
24.针对“行政许可存在违规情形”问题。
整改情况:
(50)做好审批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6-202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审批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审批把关,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及许可事项办件清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事项,对新申请或换证的企业坚持依法审批,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严谨性、合法性,守好审批的底线红线;云霄县阿彬烟花爆竹店(闽)LS〔2024〕01786有效期已于2024年4月29日到期,现已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云霄县云江氧气经营部主要负责人江连海已于2024年6月11日重新培训并考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证书证号350622********3031。三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云霄县永强百货店的相关处理工作。
(5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5日,责令分管领导张某贤作出书面检讨;2024年11月28日,局党委书记对审核审批股副股长(主持工作)张某琛、审核审批股副股长吴某辉、组织人事干部张某峰(2018年-2023年3月任审核审批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25.针对“防汛员补贴发放未跟踪督促”问题。
整改情况:
(52)提高专款支付效率。截至2024年8月1日,下河乡等5个乡镇均完成支付相关款项;与市应急局及邻县应急局学习相关经验,自2025年起,该项经费将拨付给通信运营商直接充值给防汛联络员,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5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9日,局党委书记对应急指挥中心主任、防汛抗旱工作中心主任许某杨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1月30日,时任分管领导骆某雄作出书面检讨。
26.针对“部分资金统筹分配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
(54)加强灾情救助管理。因救灾补助是根据乡镇(开发区)上报情况而下发的,经核实,2020年只收到火田镇的报灾信息,故只下拨给火田镇,今后将督促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灾情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减办〔2022〕4号),加强灾情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7.针对“部分资金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
(55)加强下拨资金使用跟踪。2021年9月,我局拨付给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万元,因开发区当时无合适项目使用该笔资金,直到2024年3月,才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中,开发区已对该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针对“部分资金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问题,我局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人员对2024年资金下拨情况进行自查,全年共下拨防汛和救灾专项资金26笔46.7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经专款专用20笔21.49万元,未使用6笔25.22万元,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未使用的专项资金的监督,督促乡镇尽快落实到位。
28.针对“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56)制作材料汇编。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并分发给相关人员,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57)做好固定资产清理。针对巡察提出的项目,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墙面涂料、卫生清理、厂家培训等费用类支出因分类不清,误录入固定资产系统。我局已于2024年10月14日,对这些不符合规定以固定资产独立入账的资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财政局进行处置。
29.针对“部分资产资源闲置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
(58)合理分配使用资产。根据工作需要,对18台执法记录仪、12台笔记本电脑重新分配,其中13台执法记录仪分发给监管执法人员,剩下5台收入物资仓库保管;笔记本电脑由组织人事、财务、保密员、应急指挥中心各签领1台,其余8台收入物资仓库保管。
(59)加强相关业务学习。2024年11月26日,在局例会上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水平。
30.针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
(60)规范物资签领程序。2020年被领用的2台笔记本电脑已找到,现收入物资仓库保管。2024年11月11日,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物资管理制度》,规范我局的物资管理、领取和使用流程,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防止物资浪费和滥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1.针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底”问题。
整改情况:
(6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11月18日,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云霄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62)规范局党委会会议流程。在党委会召开之前,要求做好会前沟通交流,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议题征集和材料收集等工作,上会议题需经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后方可上会,确保党委会有效开展。
32.针对“支部委员未有效履职”问题。
整改情况:
(63)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2024年局党支部先后印发了《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责>的通知》(云应急党支〔2024〕3号)和《关于调整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的通知》(云应急党支〔2024〕4号),明确各支委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推动支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6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4年11月27日,局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陈某发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1月29日,局党委书记对支部委员、防汛抗旱股副股长方某云进行提醒谈话。
3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
(65)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与上级党委的沟通学习,编印《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做到支部书记、党务人员人手一册。
(66)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提升党务人员业务能力。
(67)认真培养发展对象。2024年10月2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许某杨和林某海,并报经贸口党委,后续将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继续培养。
34.针对“组织生活形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
(68)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2024年12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让党员干部熟悉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做到心中有数。
(69)及时组织召开会议。2025年2月21日至3月3日,我局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检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材料整理归档。
35.针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70)加强党员管理。2024年12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推动支部工作有序开展。
(71)规范组织关系管理。因“党员e家”系统更新和2024年全县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开始,上级党委要求停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我局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3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2025年1月6日,3名派遣人员的党员关系已转入局党支部。
36.针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
(72)严格考勤制度。我局分别于2022年9月5日、2022年12月19日、2023年4月10日和2023年9月19日,在全局周一例会上,对该9名受到县效能办督查通报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再次强调上下班纪律,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和作风建设。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漳州市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满后到基层锻炼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新转正公务员林某海2022年9月-2023年9月到云陵镇建发社区全脱产锻炼,无需参加局里日常考勤。2024年11月26日,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和请销假程序,如实记录考勤情况。
(73)落实考勤通报。针对效能督查通报情况,举一反三,采取每两周一通报方式,在局周一例会上通报考勤情况,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内部督查检查。
37.针对“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未坚持”问题。
整改情况:
(7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2024年11月11日,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值班规定,并强调值班人员需如实填写值班交接表,进一步健全规范我局值班值守工作。
(75)加强值班情况抽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人员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
38.针对“绩效工资发放搞平均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
(76)制定绩效考评管理办法。2024年11月20日,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云霄县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管理实施方案》,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导向,切实调动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77)实行奖励绩效差异化管理。2024年12月12日,局党委会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对19名事业干部按照1:2:1的比例进行民主测评,确定相应等次:优秀等次5人、良好等次9人、一般等次5人,对事业干部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发放,杜绝搞平均主义。
(四)聚焦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9.针对“巡察整改未取得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
(78)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党委书记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召开5次党委会和4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7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11月21日,通过局党委会学习《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推动局党委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云霄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范围、议事原则、决策形式及程序等;做好会前议题征集,未提前提出的议题不得上会,杜绝“先上车后补票”。2024年11月26日,在局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按程序集中报废了一批使用年限过长且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
40.针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
(80)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倒排时间节点、倒推整改进度,每两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完善制度建设,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共制定完善15项制度,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81)抓实抓细制度执行。2024年11月21日,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应急执法业务培训,对执法过程全记录的相关规定开展学习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向监管、执法人员发放执法记录仪,在开展监管、执法检查过程中全程做好音像记录,配置专门设备储存检查记录相关数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管理。2024年11月25日,印发《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云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云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云霄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强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18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股级干部6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12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基本完成及未完成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健全”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县级预案制定,《云霄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前已经完成初稿,2025年4月8日,以县安办名义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下阶段将提请政府专题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公布。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已完成整改问题的下一步打算
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虽然在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同时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更加充足的工作干劲,认真完成县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1.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完善整改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并持续做好后期监管,谨防反弹;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单位内部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长期坚持的要持续抓好整改,举一反三,深刻查找存在的不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拾遗补缺,避免改后又犯、边改边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成效。
3.不断推动单位发展。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过程,切实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提升我县应急管理水平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8522866;通讯地址:云霄县行政办公大楼一楼;邮政编码:363300;电子邮箱:yxaj22866@163.com。
中共云霄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