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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云霄县水利局 > 资金、人事信息

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冬春修水利资金相关工作的提示函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我局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冬春修水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4]43号)文件要求,下达2024年市级冬春修水利资金20万元给你单位(云水〔2024〕52号)。为做好冬春修水利资金资金使用与绩效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做好项目事后评估工作。

 

附件1:云霄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冬春修水利资金的通知(云水〔2024〕52号)

附件2:和平乡西溪流域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情况

 

云霄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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