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云霄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云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云霄”的卫健局网站查阅《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办法》规定,局机关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云霄县卫健局及内设科室等主要职责、联系分式、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决策类信息,包括县政府作出的有关卫生健康工作重要决策和局机关出台的重要决策;以我局为审批主体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期限,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局机关制定的卫生健康工作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等;
4.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局机关重要活动、会议等动态信息,本行业内的重大事件、重要新闻;
5.卫生健康业务类信息,包括局机关在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医政管理、中医中药、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业务工作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重要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6.其他信息,包括局管干部任免、奖惩,公务员考录、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信息,招标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经费管理、“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及健康知识、宣传信息、信访工作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云霄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nxiao.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云霄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办公室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6-8590508
传真号码:0596-8532210
电子邮箱:wsj8532210@sina.com
通信地址:云霄县云陵镇云东路84号
邮政编码:363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从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户等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