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13”工程验收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各相关乡镇提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13”工程验收材料,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13”工程补助资金(第五批)下达给你们,具体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务必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13”工程补助资金(第五批)安排表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