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州市云霄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的批复》(云政综〔2021〕87号)文件精神,《漳州市云霄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从2021年6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任务清单的通知》(闽建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各乡镇(开发区)要将本次编制的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免费提供农村村民使用,纳入村民住宅建设相关规划许可内容,作为建房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的建筑风貌管控依据;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落实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并在6月份组织乡镇农房审批和巡查人员培训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
2021年年底前,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到农村工匠、镇村干部轮训一遍,参加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由培训单位建立培训纸质和电子档案备查,并报送县级住建部门建立全县建筑工匠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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