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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9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漳消安委[2022]3号)和《漳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漳安委[2022]16号)有关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3月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实抓细全县住建(人防)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围绕“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住建(人防)领域重点工作,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全县住建(人防)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春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分管安全工作阮惠勇二级主任科员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参照上述做法成立相应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纠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等问题,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检查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和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查施工现场违规切割动焊等不安全用火风险;检查企业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组织开展演练情况,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

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普查。要将市政消火栓配套建设要求纳入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和老旧街巷改造的项目审批、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严格监督落实市政消火栓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认真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管养工作,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等有关维护管理单位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市政供水设施,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整改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市政消火栓,确保完好率;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对城市公园内服务摊点以及城市绿化施工、养护现场进行排查,杜绝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以及可能导致地下消防管网损坏的行为,确保辖区内消防设施安全通畅运行。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管理

持续组织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执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审验职责,规范审验行为,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复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提升消防设防水平。

(四)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消防安全

开展辖区内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有私拉乱接、严重老化等;有无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现象。

(五)村镇领域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情况;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建设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将其列入环境景观改善和提升工作内容,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落实到位。

(六)公用人防工程及人防资产租赁场所消防安全

对所属公用人防工程(含早期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和未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及人防工程配套房屋、人防资产租赁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三管三必须”、《关于开展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公用人防设施安全编码建档等文件要求,落实日巡查、月抽查、季普查、重要时节专查等制度,切实摸清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督促问题整改,确保用电用气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做到责任未落实不放过、措施未到位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

(七)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

开展本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各单位要重点围绕本单位用火用电、易燃可燃物品等致灾因素,以及易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确实保障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认真组织实施,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县安委办已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负责组织和实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具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和开展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本辖区住建(人防)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排查整治,严格闭环管理。各相关单位要系统分析研判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突出重点区域、场所和关键环节,对问题隐患实行清单治理、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问题隐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最不放心区域、场所,逐项制定针对性火灾防范、严管严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工作部署、任务落实情况。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及时警示约谈、通报批评、严格督办整改;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及时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集中培训、电子显示屏、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结合“119”消防宣传月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纠治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请各相关单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于 2022 年 12 月12日前报送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办);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吉恒,电话:6016997,邮箱:yx139060@163.com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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