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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实施《云霄县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的通告

云建〔2023〕80号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以下简称“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我县乡村建筑风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闽建〔2023〕2号)要求,按照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遵循体现地域特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户型多样、方便群众的设计理念,在《漳州市云霄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示范户型的基础上,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并审定了《云霄县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本图集共6册,分独栋式、并联式、联排式三种建房形式,独栋式分户用地103平方米户型1册,户用地108平方米户型1册;并联式分户用地80平方米户型1册,户用地96平方米户型1册;联排式分户用地54平方米户型1册,户用地60平方米户型1册。现予以公布实施,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通用图集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四个专业施工图,作为云霄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建房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技术文件之一。

二、农村村民建房三层及以下的住宅按照建房要求可免费选用该图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和通用图的要求,建筑立面还应符合县政府发布实施的《漳州市云霄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建筑立面管控要求。

三、本图集使用时需变更或地基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须报编制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重新复核并变更相应设计内容后方可施工。

四、本图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云霄县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1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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