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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云农〔2017〕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194号)及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7〕3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省里下达我县2017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任务1400人,目前全县已落实2017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到村到户,以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综〔2017〕39号)确认下达到各乡镇(开发区)。

    根据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各项政策规定,据实测算出各乡镇(开发区)2017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补助资金共537.5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本次使用资金537.5万元,其中:省级预拨504万元、加2015年造福工程结余资金22.8万元、加2016年少数民族补助2.2万元、加2017年少数民族补助2万元,共计531万元,资金缺口6.5万元,缺口部分待省里据实结算下达后再拨付。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抓紧项目实施,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及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云霄县2017年度造福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云霄县农业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17年4月13日

抄送:各乡镇(开发区)财政所。



附件
云霄县2017年度造福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造福工程
户数人数
资金补助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其中叠加资金实拨资金备注
云陵镇2户8人32.40.63建档户2户8人
莆美镇00000
东厦镇78户350人123.510518.5123.5残疾13户53人,计生10户36人           
建档户34户129人
陈岱镇32户122人57.236.620.657.2残疾19户77人,计生11户51人           
建档户32户122人
列屿镇23户72人3321.611.433残疾10户30人,计生5户19人             
建档户23户72人
火田镇5户24人107.22.810残疾3户16人,建档户4户17人
下河乡60户235人93.471.721.793.4五保1户,残疾10户44人,计生8户30人    
少数民族6户20人,建档户43户162人
马铺乡91户362人139.9114.625.3139.9五保5户,残疾16户64人                
建档户63户251人
和平乡3户12人4.53.60.94.5建档户3户12人
开发区48户215人7364.58.573残疾10户46人,计生4户20人            
建档户9户28人
合计342户1400人537.5427.2110.3537.5
备注:(闽财农指【2016】194号)省预拨资金:504万元(万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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