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云农财〔20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26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91万元。

根据文件规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重点用于产业扶贫;(二)重点用于就业扶贫;(三)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

根据各乡镇(开发区)调查摸底和申报,经研究,现就我县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分配,资金主要用于:第一方面产业扶贫安排553万元(详见附件一),用于扶持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第二方面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安排138万元,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详见附件二)。

各乡镇(开发区)用于扶持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必须据实填写“云霄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加工及农家乐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三);用于扶持贫困村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的项目必须附用款报告,项目相关手续由项目所在乡镇完整存档。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抓紧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云霄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等补助安排表

附件2.2019年云霄县用于扶持贫困村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补助一览表

附件3.云霄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加工及农家乐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申报表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19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