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厦镇、火田镇、下河乡、和平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完成进度,经研究,决定对县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第二批)85.5万元进行分配,主要用于补助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建设项目(见附件)。请你们按照《云霄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0〕5号)要求,抓紧督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做好项目验收,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 村 名 | 建设项目 | 补助资金(万元) |
| 火田镇白石村 | 白石村旅游景点观景步道建设宽1.2米,总长2.5公里。 | 32 |
| 合计 | 32 | |
| 东厦镇荷东村 | 荷东村港尾大埕片内侧护堤工程:建设长800米的水泥砌墙。 | 18.5 |
| 黄氏祖厝周边环境整治及文化提升工程:对长约100米栏杆进行整治美化,对周边约400平方米小公园进行改造美化。 | 15.3 | |
| 合计 | 33.8 | |
| 下河乡下河村 | 通往上河村机耕路路肩提升工程。 | 7.5 |
| 道路亮化工程:完成沿入村道路至杨桃岛道路亮化,共设置路灯21盏。 | 5.3 | |
| 合计 | 12.8 | |
| 和平乡棪树村 | 和平乡棪树村内巷道整治工程:平整去杂,开展巷道清理整治和绿化美化。 | 6.9 |
| 合计 | 6.9 |
抄送:市委乡村振兴办;县政府副县长蓝振强;省级试点村县直挂钩单位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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