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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扶贫办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县级财政捆绑资金的通知

云扶办〔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四个不摘”的有关要求,现将今年度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资金495万元(33个贫困村,每村1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

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文件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所属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工。

附件:云霄县2021年度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县级财政捆绑资金下达一览表

云霄县扶贫办 云霄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云霄县2021年度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县级财政捆绑资金下达一览表

财政捆绑
资金(万元)


(万元)

财政捆绑
资金(万元)


(万元)

东厦镇

湖坵村

15

30

下河乡

外龙村

15

105

东崎村

15

下河村

15

陈岱镇

大山顶村

15

30

车圩村

15

峰外村

15

后山村

15

列屿镇

南山村

15

30

龙透村

15

山前村

15

坡下村

15

开发区

大埔村

15

30

石屏村

15

益宝山村

15

马铺乡

峰头村

15

120

火田镇

白石村

15

75

大仑村

15

火田村

15

湖洋村

15

瓦坑村

15

龙镜村

15

高田村

15

杉脚村

15

佳园村

15

杨美村

15

和平乡

内洞村

15

60

客寮村

15

桥头村

15

坪水村

15

安吉村

15

莆美镇

前涂村

15

15

径仔村

15

33

4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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