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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云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综〔2021〕12号

各相关股(站、所)、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号)精神,按照《2021年福建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财农〔2019〕19号)的要求,为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提升主体经营能力和科技贡献率,经研究决定,制定《2021年云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云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云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号)精神,按照《2021年福建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财农〔2019〕19号)的要求,为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在我县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百亩以上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4个以上,示范面积1600亩以上。示范推广粮食“五新”,示范片作物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促进粮食生产优质、高效。

二、实施内容

1、打造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优先选择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块,建设以水稻为主、兼顾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重点做好优质粮食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粮食绿色高效栽培、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稻田综合种养等技术和模式的集成示范推广,实现粮食生产绿色提质增效。

2、示范推广“全环节”关键技术。推广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在水稻上示范推广再生稻、优质稻配套栽培、工厂化机插育秧、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在甘薯、马铃薯上主推优质品种、脱毒种薯(苗),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轻简栽培、稻草覆盖等技术;在玉米上示范高产、优质、抗病、抗倒品种,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做好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治。

3、开展“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开展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宣传推介区域公共品牌、采后统一处理等措施,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增效。特别是要加大水稻生产示范片建设的支持力度,聚焦重点区域、规模经营和关键环节,支持推广集中育秧、机插秧、代耕代种等,引导农民恢复双季稻生产。

三、资金使用范围

1、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建设。建设4个以上共1600亩以上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示范片应重点做好发展优质稻、集中育秧、机械插秧、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的“五新”技术,示范片按250元/亩补助,补助主要用于示范片建设需要的种子、配方施肥、高效低毒农药、统防统治、工厂化育秧、全程机械化生产等“五新”技术应用。申报并经确定面积的示范片不得申报当季相关补助项目。

2、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对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合同流转期限需含2021年至2023年底)、签订规范合同并经乡镇职能部门鉴定、土地流出方所在村公示且种植水稻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每亩一次性补贴100元,凭合同、GPS田图和公示证明申领补助,该田块已享受过产能区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的不能重复补贴。

3、扶持规模经营主体实施水稻“五新”技术。引导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粮食产能区建设,推进产能区建立稳定和利益共享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与项目建设机制,提高种粮比较效益。重点开展30亩以上规模种植户良种覆盖、机械化育插秧主推技术应用,30亩以上种植大户使用主推优质稻的,凭购买种子收据或供种单位证明,按20元/斤补助,其中机插大田每亩用种量不超过3斤,手插大田每亩用种量不超过1.5斤。供种单位申报供应的主推良种需向种子部门报备。开展水稻机械插秧按60元/亩补助,机械插秧需提供服务协议和机械插秧面积范围图和工厂化育秧示范点供秧台账。规模化经营主体确认由经营主体主动申报,业主及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所在乡镇、村组织核实确认。落实生产关键技术由经营主体申报,经乡镇农业部门核实后,报县局相关站所审核发放补助。申请补助的“五新”技术应用不得申报当季其他补助项目。

4、育秧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已建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至少供秧500亩以上,供秧超过500亩的,每增加1000亩整补助2.0万元用于购买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50000L以上。基质由实施主体自行购买,经现场验收后凭供秧台账和发票报销。凭工厂化育秧示范点供秧台账申报。扶持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加大育秧设施设备投入,提高工厂化育秧供秧服务能力。

5、开展粮食生产“五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积极引进试验先进实用粮食增产方法,开展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新品种、新农具、新农药、新肥料及新型栽培技术试验示范,对开展的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示范标牌、技术培训、数据检测、现场观摩、测产验收、专家服务、媒体宣传等费用开支给予补助,为进一步创新水稻增产模式和项目推广打好坚实基础。

四、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财农〔2019〕19号)和具体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及财务处理,抓好进度和质量管理,做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归集整理建档立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产能区所在乡镇要协调好产能区建设相关的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完成粮食产能区的建设任务目标。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粮食产能区实施小组,张志林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方衍波为副组长,农技、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经管等相关站所为成员,通力合作,确保任务完成。

2、细化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将水稻“五新”推广落实到每个片区,示范片要统一按标准设立标牌,注明地点、规模、编号、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农民观摩学习,扩大宣传影响。

3、强化指导服务。农业部门要提供供种方、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等有关信息,供经营主体选择,主动做好指导服务。要大力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和示范,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绿色发展。要积极推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指导经营主体按规范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4、严格项目验收。2021年粮食产能区项目实行县级验收、省级抽查。项目建设内容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验收时对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补助、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措施补助等内容,根据合同、清单、发票、影像图片、资料等予以验收确认。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并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附件:

1-1、2021年云霄县水稻种植大户申报表

1-2、2021年云霄县水稻种植大户落实“五新”技术推广补贴申请表 

1-3、2021年云霄县粮食产能区项目工厂化育秧汇总表

1-4、2021年云霄县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申报表

    附件1-1

2021年云霄县经营主体水稻种植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申报单位(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证 件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耕地面积承包租种耕地面积(亩)
地点(村、地块)
水  稻种植面积面积(亩)
品  种
村委会审核意见:乡镇(场)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报乡镇,一份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2

云霄县2021年水稻种植大户落实“五新”技术推广补贴申请表

申请补助对象:                                                    2021年   月   日

序号

项   目

补助标准

数量(斤、亩)

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优质稻

20元/斤

提供购买收据或供应商证明

2

工厂化育秧机耕

60元/亩

提供工厂化育秧示范点供秧证明、协议及机插田图。

 

 

 

 

 

 

 

 

 

 

 

 

 

 

 

 

 

 

 

 

 

 

 

 

 

 

 

 

 

 

合  计

申报人(单位)签名:

所在乡镇核实情况:                           

核实人员签名:                         (公章)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情况:

审核人员签名:                        (公章)

注:申报人(单位)应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单位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1-3

2021年云霄县粮食产能区项目工厂化育秧汇总表

序号

单位或个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领秧时间

栽培地点

秧盘数

签名
(指模)

乡镇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

示范点(       )合计

 经营主体(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1-4

2021年云霄县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

情况

 

 

申报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示范片 内容

 

示范片面积(  )亩。地点(村、地块):

种植品种:       播种时间:                           

插秧时间:        

配套技术:工厂化集中育秧 ( );

     耕种收全程机械化( );

     插秧密度:      枞/亩;

     湿润灌溉:   ( );

     病虫绿色防控     次;

目标亩产量:早稻(  )公斤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农技站审核意见:

 (注:乡镇农技站应对申报对象使用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当前苗情进行实地查看后,慎重推荐上报。)

       推荐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注: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农技站推荐上报情况,通过专家组评选确认是否符合示范片申报条件并予公示确认)

 

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申报单位留档,一份乡镇,一份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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