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 其他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云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

云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和食品安全两大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属地负责、统筹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为出发点,以优化监管资源能力配置为手段,以监管职责有效履行、监管目标得以实现为标准,切实加强村级协管员队伍、手段、机制建设,建立从县级到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体系,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期待。

(二)建设目标。2022年1月底前,全县159个涉农行政村,每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总体水平。

二、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各乡镇要在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行政村为一级的基本网格单元,分级设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明确各级网格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一支村级协管员队伍,负责村级网格管理工作,确保村级定格、定人、定责,形成镇村两级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布局。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选聘

(一)选聘条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本区域内的村情民意及基本情况;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选聘程序。为加快村级协管员选聘,优化选聘程序,协管员由所在乡镇直接选聘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实行“村推、镇审、镇聘”选聘程序。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村民向当地村委会报名,并填报聘用审批表(详见附件);村委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向乡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村级协管员人选;乡镇对村委会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各村协管员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聘用,行文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聘用需签订聘用合同,按年度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未续聘的自动解聘。

(三)时间节点。2022年1月15日前,各乡镇村委会应做好村级协管员候选人员推荐工作,并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送交所在乡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2022年1月中下旬,各乡镇对村委会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于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2022年2月上旬,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审核通过的待聘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各乡镇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从2022年3月1日起,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主要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负责村级网格管理工作,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巡查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县、乡两级开展日常监管、检测、宣贯指导等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一)主体备案。收集整理村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以及种植(养殖)大户等基础信息, 建立村内生产者监管名录,定期进行更新完善,并上报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由各乡镇汇总后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

(二)巡查检查。日常巡查所在村内种植、养殖基地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上市农产品赋码出证情况,督促指导生产者落实间隔期、休药期、禁限用等质量安全规定。检查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立生产记录、及时上传追溯信息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三)协助工作。协助县、乡镇两级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等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协助普及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科学用药等科学种养知识,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完成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监督管理

(一)培训上岗制度。所有待聘协管员均需参加县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重点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基本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且每年至少参加县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村级协管员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工作落实制度。协管员对质量安全督导巡查、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协助监管等工作实行日常记录、年度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围绕协管员队伍的工作职责,探索创新加强协管员队伍作风建设、发挥协管员作用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推动协管员全面高效履职。

(三)督查考评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档案查看、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协管员全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将每年的考核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解聘,并按规定流程另行重新选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快组织实施,共同推进协管员队伍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区域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津贴补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积极争取县财政收入,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加强跟踪问效。各乡镇应加强村级协管员监督管理,围绕主体巡查、问题发现、工作协助情况等方面,对协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每年度对选聘的协管员至少开展一次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另行选聘,确保协管员发挥作用。各乡镇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辖区内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年终考核结果。

联系人:(略)

附件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聘用审批表

(参考样式)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粘贴处
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
户籍地常驻地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和职务
聘用乡村聘用期限
个人简历
村委会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