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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津贴的通知

云乡振〔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云霄县设立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和岗位津贴的通知》(云扶办发〔2017〕16号)文件精神,全县共设立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167个,其中云陵镇4个,莆美镇16个,东厦镇15个,火田镇21个,陈岱镇18个,列屿镇12个,和平乡22个,下河乡23个,马铺乡28个,开发区8个。岗位津贴每人每月200元,自2023年1-12月份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津贴资金按照县财政和乡镇(开发区)财政各承担50%计算(167*100*12=20.04万元),共计20.04万元。

    现将2023年1-12月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及时拨付岗位津贴,确保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2023年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津贴统计表

云霄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2023年村级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津贴统计表

单位:人、元 

乡镇

扶贫信息采集人岗位

金额
县财政承担50%

备注

云陵镇

4

4800

 

莆美镇

16

19200

 

东厦镇

15

18000

 

火田镇

21

25200

 

陈岱镇

18

21600

 

列屿镇

12

14400

 

和平乡

22

26400

 

下河乡

23

27600

 

马铺乡

28

33600

 

开发区

8

9600

 

合计

167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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