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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县荔枝、龙眼、枇杷高接换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2023〕46号

各乡镇(开发区):

    为挖掘我县荔枝、龙眼、枇杷资源优势,振兴果树产业,促进荔枝、龙眼、枇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拟在全县实施荔枝、龙眼、枇杷优新品种高接换种示范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云霄县荔枝、龙眼、枇杷果树高接换种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挖掘我县现有果树资源优势,改善我县荔枝、龙眼、枇杷品种结构,提高种植效益,增加果农收入。

    二、实施条件

     (一)实施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村经济合作组织等。

     (二)实施规模。对现有传统品种进行高接换种,相对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多户且联片面积达10亩可联合申报。高接换种品种为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优新品种或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推荐的品种以及省市推荐的品种,荔枝优新品种重点推荐有:仙进奉、红灯笼、井岗红糯、岭丰糯、冰荔、观音绿、巨美人、琼A4等,龙眼优新品种重点推荐有:宝石1号、冬香、四季蜜等,枇杷优新品种重点推荐有:三月白、早白香、白雪早、白早钟8号、香妃、贵妃、新白1号、新白8号、新白7号、东湖早等,鼓励果农引进其他新品种。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补助方式为“奖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面积给予荔枝1500元/亩、龙眼和枇杷各1200元/亩的补助。

    (四)实施时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高接换种且成活的荔枝、龙眼、枇杷。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实施主体需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果树高接换种项目补助面积确认表,联合申报的需提供所有成员签名的声明书、图片资料等。

    (二)申报。实施主体需经项目所在村、乡镇初审同意,凡符合项目补助条件的果树经营主体或个人均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并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所在乡镇(开发区)对项目进行审核。

   (三)验收。项目须是本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新增项目,采取先建成后奖补办法,并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各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应及时所在乡镇(开发区)申报,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开发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以提交果树高接换种面积确认表作为完成项目主要依据。验收要求:①完成品种高接换种的面积需10亩以上;②每亩种植株数不少于荔枝15株、龙眼15株、枇杷35株;因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果园缺株,株数未达到每亩的株数要求的,以实际株数折算面积(按每亩成活荔枝15株、龙眼15株、枇杷35株折算);③植株高接换种成活率80%,高接换种成活植株每株要求至少嫁接3个枝条成活(采取现场抽点测算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实验主体,村、镇、农业农村局出具果树高接换种面积确认表。

    (四) 资金拨付。经审核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核拨补助资金给实施主体。

    四、其他

    (一)项目联系人:陈天佑13607598319

    (二)验收材料要求。

    1.云霄县果树高接换种项目申请表;

    2.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3.果树高接换种面积确认表;

    4.验收申请书;

    5.高接换种果园照片;

    6.高接换种品种承诺书。

    附件:1.云霄县果树高接换种项目申报表

          2.云霄县果树高接换种项目面积确认表 

    附件1

   云霄县果树高接换种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种植户)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果树种类

原有品种

面积(亩)

换接品种

换接面积(亩)

开户行帐号或银行卡帐号

申报经营

主体承诺

    本人承诺:符合申报条件。对表中所填数据及提供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开发区)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申报经营主体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需盖公章。

   2.此表一式3份,县农业农村局、村、乡镇(开发区)各留一份

    附件2

云霄县果树高接换种项目补助面积确认表

经营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果树种类

确认时间

联系电话

原有品种

换接品种

申报面积(亩)

验收面积(亩)

负责人签字:                                    

参加现场确认人员

姓名

单位职务或职称

签名

村委会意见:

签章:

乡镇开发区复核意见:

签章: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签章:

1.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至少3人,包含乡镇和村(社区)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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