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2017-06-16 16:25 来源: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漳政办〔2017〕7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明确各乡镇(开发区)促进就业工作目标,确保各项有关指标的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

(一)全县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二)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260人以上,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50人以上(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00人以上)。

二、工作要求和任务分解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意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推进创业培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

为迎接市政府对我县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请各乡镇(开发区)认真自查,并做好相关迎查准备。

 

附件: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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