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3]92号)、《关于印发云霄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的通知》(云政综[2014]49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霄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综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全年常态化受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或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或租金补助):
申请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单亲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重度残疾〉的残疾人不受此限)。收入(财产)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9340元,家庭财产低于58680元;住房保障条件为无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租金补贴计算方法
租金补贴计算方法:每月补贴金额=人均保障住房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口数(按核定资格时的人口数计算;申请人为个人的按1.4人计算)x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补贴系数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补贴系数,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属县城区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本县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的,补贴系数为1.3。
(二)不属于本条第(一)项保障对象,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县人均低收入标准的,补贴系数为1.0。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县人均低收入标准,超出部分在40%以下(含40%)的,补贴系数为0.8;超出部分在40%以上的,补贴系数为0.6。
三、注意事项
1.2023年度云霄县住房保障申请为常态化申请模式,原则上为租金补贴保障;实物配租保障届时会提前一个月公布新增房源信息。
3.申请方式:申请对象可登录“闽政通”APP搜索“公租房”申请、下载“公租房”APP注册申请、或在户籍所在社区申请。
3.线下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社区把关→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受理并初审→汇总报送县住房保障办。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上列流程办理申请手续,请见报者相互转告。
附件1.公租房APP操作说明
县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8538538
云陵镇咨询电话:8546078 莆美镇咨询电话:8551284
云霄县住房保障办
2023年2月14日
